​ beat体育365官网校内资助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6-05-29  来源:   点击量:


beat体育365官网校内资助管理办法


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工作,建立健全beat365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校内资助管理,根据《安徽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方案》及《安徽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财教〔2023〕50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beat365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

校内资助经费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年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资金,用于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非上级财政直接拨付的学生资助项目。

二、资助对象与基本条件

资助对象为具有beat365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不含专业学院学生),休学、退学、保留入学资格及应征入伍学生等不纳入本办法资助范围。

申请校内资助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

4.勤奋学习,努力上进;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资助项目与标准

beat365校内资助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学费减免: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尚未经民政部门认定,但家庭情况与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当的学生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学费额度为当年应缴纳的学费部分,不含住宿费、医保费和其他费用。

2.勤工助学:学校积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困难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通过劳动取得一定报酬,用以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缓解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勤工助学薪酬标准按《beat体育365官网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3.特殊困难补助:家庭主要成员患重大疾病、遭遇重大意外事故,或多重致困因素长期积累,导致家庭经济陷入严重困境,影响学生基本学习生活的,可申请一次性特殊困难补助。资助标准为1000元、2500元、3500元、5000元四档,具体资助金额视困难程度一事一议。申请学年已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原则上不再享受本项资助。

4.临时困难补助。家庭所在地发生严重洪涝、风雹、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学生家庭出现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出现临时性困难的,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学校根据受灾情况和家庭经济条件给予一次性资助,资助标准为500元、1000元、1500元三档。申请学年已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原则上不再享受本项资助。

5.车票补助。经学校正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在认定学年未获得国家助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的,学校向其发放车票补助。发放标准:省内500元/生/学年,省外900元/生/学年,分春、秋两个学期发放。

6.新增重点保障人群助学金。对于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即:中央下发)及安徽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在当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完毕后推送的重点保障人群学生,参照一档国家助学金标准(2500元/生/学期)向学生发放校内助学金。学生在获评国家助学金后,本项资助自动停发。

7.重点保障人群退役士兵助学金。对于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推送(即:中央下发)及安徽省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的重点保障人群学生,经核实后为退役士兵的,学校向其发放650元/生/学期的校内助学金(一档国家助学金2500元/生/学期-退役士兵专项国家助学金1850元/生/学期)。

8.绿色通道:每年新生报到时开设“绿色通道”,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向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相当情况学生发放“入学大礼包”(含生活用品、学习用品等)。

9.困难生走访慰问金。学校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百千万”走访等活动,实地了解困难学生家庭情况,并向受访学生按500元/生标准发放慰问金。

四、申请、评审与发放

1.学费减免工作于每学年开学初进行,由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推送(即:中央下发)的名单,结合学生自主申报情况和二级学院核实结果,汇总、审核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2.勤工助学的申请流程与薪酬发放按《beat体育365官网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执行;

3.特殊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由学生本人自愿发起申请,经班级初核、二级学院初审、校学生资助中心复核、学生处处务会讨论通过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4.车票补助、各类重点保障人群助学金由校学生资助中心根据认定名单、受助名单、获奖名单、系统推送名单等确定发放对象和标准,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5.绿色通道“爱心大礼包”、困难生走访慰问金根据实际领取和走访名单,由校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五、资金管理与监督

1.校内资助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经费使用接受财务、审计、纪检部门监督检查。

2.申请资助的学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对于虚构申请理由,伪造相关材料,骗取资助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全额追回已发放的资助金,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纪律处分。

3.在学生资助过程中,应注意保护受助学生隐私,不得公开学生个人敏感信息。

六、附则

1.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3.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安徽省相关政策执行。